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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数据产业集聚效应初现 2020年收入过千亿

2018-01-17 14:42:00 来源:山东画报 作者:

  导读: 1月3日举行的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廉凯通报了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并对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鲁经信软〔2017〕520号)进行解读。

省经信委副主任廉凯介绍山东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

  大数据,由于其资源量庞大和无限的挖掘价值,被形象地誉为“钻石矿”和“智慧树”,成为宝贵的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要素,存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生活都产生着重大影响。在全国范围内,BAT三大行业巨头已经在深耕大数据产业。而在山东本土,以浪潮、中创等传统互联网企业为引领,大数据产业也已经在济南、青岛等地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全省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占全国产业规模的十分之一。”1月3日举行的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廉凯通报了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并对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鲁经信软〔2017〕520号)进行解读。

  廉凯表示,我省具有良好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2016年,全省大数据产业规模500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业务收入4265亿元,增速16.3%,列全国第4位。预计2017年全省大数据产业规模630亿元左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4800亿元左右。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云计算中心,建设了省云计算平台。成立了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创新联盟,会员单位180余家,涵盖了大数据产业链条产、学、研、用各个方面。累计培育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116家,成为软件和大数据创新的有力载体。涌现出浪潮、中创、卓创资讯等大数据领域优秀企业。”

  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在我省济南、青岛、济宁等城市呈现明显的集聚效应。在济南,“数创公社”建设工作启动,青岛则积极打造大数据产业高地。为进一步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廉凯介绍,我省确立并培育了首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载体,“共‘3+20+30’个,也就是3个山东省大数据产业集聚区、20个山东省大数据重点骨干企业、30个山东省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廉凯表示,这个“3+20+30”名单,是从各市经信委初审并推荐的5个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87个大数据骨干重点企业、197个大数据优秀产品中,经专家评审,优中选优评选出来的。

  近期发布的《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确定了我省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全国是1万亿元);在载体建设上,抓好“10+50+100”工程,培育并抓好10个左右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50家左右大数据骨干重点企业,100个左右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数据产品。

  “但是,从总体看,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大数据产业环境有待优化、产业规模偏小、创新能力不足、高端人才缺乏、数据开放程度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省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廉凯表示,下一步我省将从健全创新体系、促进数据流通、强化人才支撑、拓宽融资渠道、推进试点示范等五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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