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新广字〔2018〕371号
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齐鲁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宣办发〔2018〕24号)要求,定于近期开展第二批齐鲁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省级专业报、省级期刊、高校出版社等人选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组织推荐。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在山东省内省级专业报、省级期刊、高校出版社从事新闻出版方面工作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已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拔范围。齐鲁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第二批选拔不超过20名,其中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拟推荐上报人选2至3名。
二、人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思想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弘扬正气,抵制不良风气。
2.专业造诣深,业务成就大。在新闻出版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获得国内外重大奖项,在本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能够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新闻出版产业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知识层次高,社会影响广。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5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一线工作,身体健康。社会知名度较高,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获得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入选齐鲁文化英才工程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有本人率领并取得突出业绩团队的,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推荐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推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优中选优,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省委宣传部。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选拔范围、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8年5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主要包括组织推荐、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以及对推荐人选的简要介绍和评价。A4纸,一式三份。
2.推荐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齐鲁文化名家推荐表》,加盖公章后随推荐报告一并报送。A4纸,一式三份。
3.业务成果。每位推荐人选须报送2至3件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新闻作品或出版物,以及其他反映本人业务成就的材料。同时,报送重大奖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崔莉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2001房间
电子邮箱:rsc85036272@126.com
电 话:0531-85036272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5月15日